应用型专业自考考生管理规定
为规范教学和管理秩序,不断提高教育质量,鼓励考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生动活泼、积极健康地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促进自学考试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省自考办有关规定,参照真人线上娱乐全日制学生管理办法,结合高等教育应用型专业自学考试办学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凡经真人线上娱乐统一审查入学的自考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缴费、注册手续。报名时建立考生电子考籍档案。
第二条 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新生注册工作每年办理两次(分春、秋两季招生)。新生报名注册时,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并上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近期两寸免冠蓝底彩照(可为电子版)。
第三条 参加校本部或助学点业余学习的新生,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时间,由助学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尤其要注意学生对本人注册信息(含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所报专业层次和头像等)进行确认并签字。新生可同时注册不同层次的专业,但准考证号不同。
第四条 新生在报名注册时,必须按照《招生简章》规定要求,缴纳助学培训费等费用,未缴费者不予注册。原则上,第二年的费用缴纳后,才允许参加当年的课程报考,否则,助学单位有权将其列为黑名单(以限制或提醒考生)。
第二章 报 考
第五条 考生的课程考试报考报名工作由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布置,各助学单位组织和指导学生按要求报考。
第六条 每次报考,考生必须网上缴纳课程报考费35元/科。一次统考最多可报4科,一次省考最多可报6科。
第七条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自己课程完成情况,登陆真人线上娱乐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网站进行课程报考、缴费。
第八条 只要考试时间不冲突,考生可报考不同层次专业的课程。
第九条 考生每次报考时,应认真查阅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开考专业的考试安排、报考课程,及时登陆真人线上娱乐教育考试院指定网站选择课程报考,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打印本人该次报考的《准考证》,并核对报考信息。
第十条 考生在报考实践课程时,应清楚所学专业的所有实践课程的教学与考试安排;报考毕业论文时,应清楚所学专业的所有课程(含实践)是否已经取得合格成绩。所有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应的报考手续。
第三章 考试、考核
第十一条 自学考试课程分为统考课程和省考课程。
第十二条 统考课程由国家、真人线上娱乐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评卷和登分。每门课程按照考试计划安排,可以重复性参加考试;考生还可以参加面向社会的自学考试,其课程名称、代码相同的合格成绩可申请转免。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其成绩录入考生成绩库中,归入学籍档案,毕业时装入毕业生档案。
第十三条 省考课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时间和审核考点信息,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考试和考核。自学考试办公室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组织命题、考试、评卷、登分和复核,并将成绩按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第十四条 应用型专业自考本科论文实践性环节的考核,考生必须进行毕业论文撰写和毕业论文答辩。
第十五条 符合统考课程转免考条件并办理了转免考手续者,可以免修、免考相应课程。
第十六条 有转考或免考课程的新生,应向自学考试办公室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自学考试办公室集中审查同意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第十七条 考生在籍期间参加社会考试,取得合格成绩,需要免考应用型专业相应课程者,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网络平台上提交申请,并把相关材料报送到助学单位初审,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助学单位统一报送至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转免考成绩每年上报二次,分别在4月、10月前上报,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查同意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第十八条 应用型专业自考共缴二年助学培训费。两年期满,仍有部分课程未及格需继续学习考试的考生,只能报考相同专业的相同课程或其他专业可以互通的课程,其原已及格的课程成绩由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保留。
第十九条 考点须经助学单位申请、主考学校核实、省教育考试院同意。考生可在注册的助学单位申请成功的考点参加省考课程考试。省考课程由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实施。
第二十条 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舞弊,统考课程按省考试院规定处罚;实践课程按学校规定处罚。
第四章 转专业及退学
第二十一条 考生自愿转专业,须经本人申请,转出、转入的举办专业办学单位审核同意,报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新生报名后需转专业,须在报名数据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前办理手续。
第二十二条 考生转专业后,原专业与现专业可以互通的课程,已取得及格成绩的,可以免修、免考。
第二十三条 考生学习形式为业余。采取网上助学为主、集中复习为辅的方式。
第二十四条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退学:
1.经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麻风病或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的考生。
2.身体伤残不能坚持学习、参加考试的考生。
3.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按《西南石油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被处以开除的考生。
4.因工作等原因需要转校学习真人线上娱乐没办专业的学生。
第五章 毕业论文与毕业
第二十五条 考生考完所报层次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理论课、实践课或实践环节、本科毕业论文),取得合格成绩和规定的学分,身心健康,政治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自愿申请毕业、并审核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可查,可获得由真人线上娱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西南石油大学副署的相应专业层次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第二十六条 考生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三十日和十二月三十日。因故未按时办理毕业证书者,推迟至下一次办理。
第二十七条 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真人线上娱乐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真人线上娱乐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的条件,持毕业证书(学籍表)、身份证、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合格、毕业论文查重(不超过30%)等材料自愿申请,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八条 已经毕业的考生,不再开据《在读证明》。若毕业证书遗失,可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登陆省教育考试院指定平台申请《毕业证明》。
第六章 考 勤
第二十九条 本章针对的是报读真人线上娱乐自考应用型专业的在校中职、高职考生。在读期间应遵守校规校纪,按时参加专业计划规定的各种教育环节的学习,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其他活动。考生因病、事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并经过批准。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者,按旷课处理。
第三十条 考生请假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请病假要医院证明,请事假要附有关证明。请假在一天以内,由班主任老师批准;请假在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批准;请假一周以上的报办学单位领导批准。考生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请假期满不能回校学习,应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生考勤由班主任负责,并记入其学年鉴定。
第七章 奖励与处分
第三十二条 对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等方面表现突出的考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三条 对违规违纪考生,按《西南石油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三十四条 考生的鉴定、奖励、处分材料,均归入考生本人档案。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参加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学习的考生档案由举办专业的教学单位统一负责管理。
第三十六条 档案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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