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前期调研,学院实验中心采用绩效合同制对需要流转的大型设备进行考核,合同签订前考核双方进行充分的绩效目标设定沟通,并明确合同考核期内被考核人实现岗位绩效目标的主要举措及时间进度安排。依据合同签订的绩效,考核双方进行年度绩效回顾,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偏差并采取相应举措。
10月14日,石明江副院长代表学院和中心钟林老师签订中心第一份《大型仪器设备绩效合同》,后期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优化大精设备的管理模式。
石明江副院长和钟林老师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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