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瑾瑜,男,学号:1003020414,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2014级学生。
该生于2010年入学,期间休学两年,在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学籍清理中,在校累计修业5学年,共修得有效学分116.3个,已达到退学标准。辅导员与该生多次联系,该生表示不愿意继续学业,但同时拒绝提供家长电话,也未来办理退学手续,且自2017年10月30日后无法联系。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学校实行学业警示、降级及退学制度”(修业五学年的学生,修得有效学分低于135分即达到退学标准,应给予退学处理)以及第八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学业成绩未达到本校要求或者在本校规定的最长在校累计修业年限未完成学业的,应予以退学”之规定,为严肃校纪,拟对张瑾瑜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从2017年11月15日至11月22日,公告期满,拟作退学处理的事实视为送达学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