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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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党总支组织开展《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专题学习

    发布日期:2018-08-31 作者:霍向军    编辑:胡仲成    审核:    点击:[]

    830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在思学楼D507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会议由院党总支书记崔发展主持,学院领导班子和各教研室主任参加了学习。

    会上,结合校党委书记孙一平同志在学校党委中心组第十次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崔书记对《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二十二条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在讲到第四条中的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规定时,崔书记指出,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反馈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民主生活质量普遍不高的问题,在我院民主生活中有不同程度的存在。针对孙书记指出的学校民主生活会的“四多四少”问题(即自我批评多,对个人批评多,谈共性问题多,谈工作多;相互批评少,对班子批评少,谈个性问题少,谈思想少),崔书记指出,这些问题在学院的民主生活中也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孙书记在学校党委中心组第十次专题会议上提出的认真研读原文、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触及灵魂去反思、切实抓好工作等四个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规定》的相关要求,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四个意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上,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的分工进行发言,深刻反思了以往学院民主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今后改进的思路和方法。最后,崔书记强调说,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今后要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努力推进学院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助力学校建设高水平能源大学和百年名校的大业。

     

     

    学习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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